廊坊市司法局关于“河北省法律援助工作优秀单位和 个人”拟表扬对象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法律援助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评选表扬工作安排,现将我市推荐的拟受省表扬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2月18日前通过电话、传真、邮箱等方式向市司法局反映。
监督电话:0316-7160933,邮箱:lfsflyzzx@163.com
廊坊市司法局
2025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赵呈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