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全文如下。
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
五年规划(2026—2030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为做好河北省第九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全面依法治省,坚持服务“十五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为首要任务,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支撑,以加快形成精准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为载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到2030年,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水平和公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夯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理念深入人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一)持续深化学习宣传。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读》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丰富发展的最新成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大中小学相关课程,在法学专业开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必修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其他专业开设选修课,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教材,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二)推动研究阐释和大众化传播。依托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平台、燕山大学全面依法治省研究院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研究。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法治文化场所等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三)强化法治实践和成效宣传。聚焦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全面依法治省的生动实践,通过撰写实践案例、组织媒体报道、网络主题宣传等,深入宣传我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举措和成效。
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四)突出宪法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青少年为重点群体,以宪法纪念、宪法宣誓为重点载体,以机关、学校、社区、媒体、网络为重点阵地,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打造宪法宣传教育河北品牌。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规划、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金融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河北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对外贸易、吸引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以及人员出境入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深入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巩固提升京津冀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合作交流。
(六)深入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化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深入宣传国防和军队建设、国防动员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国防安全意识和国防动员意识。加强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宣传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刑事、治安管理、反邪教、禁毒、网络安全、保密、反间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预防惩治违法犯罪。深化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应对能力。加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事务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
(七)深入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美丽河北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创新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全民阅读促进等文化领域法律法规。深入宣传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安全、医疗保障、传染病防控、劳动保障、住房保障、养老服务、消费维权、教育权益、婚姻家庭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各类网络乱象,深入宣传网络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利用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加强主题法治宣传教育。
(八)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党章和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加强对新制定修订党内法规的宣传解读。将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必学内容和党员学习培训重点内容,常态化推进尊规学规守规用规。
(九)深入宣传地方性法规规章。在立法征求意见、审议通过、颁布施行、周年纪念等节点开展宣传解读。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地方性法规规章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开展释法说理。
四、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
(十)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好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提升法治素养要求融入各类社会规范和法治创建活动。探索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测评工作。宣传崇法向善、厉行法治的典型人物和事迹。
(十一)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时调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鼓励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授法治课,做实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
(十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推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有效履职。推动有条件的中小学配备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法治课教师,实现法治课教师法治培训全覆盖。加强对各类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的统筹,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丰富校园法治文化。重点加强《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宣传教育,在矫治教育、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中加强法治教育。探索建立“家长法治课堂”。
(十三)加强各类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计划。加强对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遵规守法、依法维权。结合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的需求和特点,开展权益保护、就业扶持、防范养老诈骗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服务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加强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从业人员和网民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加强“走出去”企业、机构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遵守我国和当地法律。积极对来冀、在冀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强对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
五、加快形成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
(十四)把握法治宣传教育新需求。探索利用政务数据、司法数据、互联网平台数据等动态识别群众法治需求。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评估机制,根据受众反馈,动态调整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方式。
(十五)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方式。深化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建设,运用微视频、微电影、微短剧、动漫等形式打造法治宣传教育产品。深入实施“法治+非遗”等活动,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旅游、体育赛事、传统节日、民俗活动等。办好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征集展播等活动。
(十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探索建设省级“数智普法”平台,将法治宣传教育模块嵌入政务服务平台、公共交通设施和社区智能终端,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加强全省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加大对优秀自媒体普法账号的引导扶持力度。(十七)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人工智能+普法”,广泛应用智能法律咨询,为公众提供即时法律指引。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开展沉浸式法治宣传。加强社会热点案事件舆论引导与法治宣传教育相衔接,推动执法司法机关、媒体、专家等及时开展法治解读。六、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十八)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深化西柏坡精神、太行精神、塞罕坝精神等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法治元素的研究阐释宣传,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展示运用和传播交流等活动。加强红色法治遗址遗迹普查登记,持续深化“太行山红色法治文化带”建设。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十九)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鼓励和支持高校、研究机构等加强对古代法律思想、典籍、文物、遗迹等的研究整理。加强燕赵文化、长城文化、大运河文化中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阐释研究,探索开展“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二十)丰富法治文化产品供给。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打造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品牌。实施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计划,发挥文艺类奖项激励作用,创作一批具有河北特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法治文艺精品,开展交流展示活动。(二十一)加强和规范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公布并动态更新各级法治文化场所名录。探索依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行业部门宣传阵地等设立法治文化专区,展示法治文化成果。加强网络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一批网络法治文化传播品牌。七、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二十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履行普法责任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市县级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重要内容。引导群团组织、行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普法提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司法行政机关普法提示工作相关规定。(二十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相融合。深化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推动村(社区)根据需要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移风易俗相结合,持续整治高额彩礼、低俗婚闹、人情攀比、薄养厚葬等突出问题。积极创建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扩大公众参与。落实执法司法办案全过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引,加强以案普法。(二十四)健全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推动各类媒体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省内各级党报和晚报、都市报合理确定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版面比重,广播电台、电视台加大公益法治宣传节目制作播出力度。推动网络服务提供者设置固定公益普法栏目,加强社会热点案事件权威法治解读的推送。(二十五)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探索在行业领域培养“法律明白人”。用好全国“法律明白人”网校,开展常态化培训。鼓励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法学教育研究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学专业学生等担任普法志愿者。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激励保障机制。(二十六)加强理论研究与能力建设。整合高校及科研机构资源建设省级法治宣传教育研究中心,依托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等研究项目深化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编制《河北法治社会发展报告》。加强普法骨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鼓励高校在法学专业中开设法治宣传教育相关课程,协同培养复合型法治宣传教育人才。(二十七)落实法治宣传教育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管理,严禁传播涉法治错误思想和观点。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楚,避免误导群众。加强属地“自媒体”账号管理,严防错误解读。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规划,结合实际落实各项任务举措。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自身实际,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必要经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会同党委宣传部门等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和总结评估,规划实施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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