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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第四届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日期: 2026-09-08 18:46:00 来源: 廊坊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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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精神及《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四届市政府法律顾问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和党政机关中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的专家和律师。

  对于在政府法治、土地管理、建筑工程、股权改制、投资融资、特许经营、涉外法律等政府涉法事务方面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先考虑。

  二、报酬支付

  市政府法律顾问报酬采用无固定年费、计件为主、计时为辅结算模式,按照实际提供法律服务事项据实核算。

  组织人事关系在党政机关的市政府法律顾问不能领取工作报酬。

  三、报名条件

  1. 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强;

  3. 法学专家应在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4. 律师应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和精湛的专业能力,业界威望高,社会形象好;

  5. 党政机关中的专家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丰富的法治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一般从事法律事务工作5年以上;

  6. 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律师还应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7. 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8.熟悉廊坊市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四、报名材料

  1. 《第四届廊坊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和word版;

  2. 单位出具的未受过处分的证明扫描件;

  3. 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

  4. 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书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件扫描件;

  5. 个人履历、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证书、研究成果、工作实绩等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6. 2寸近期免冠彩色(红底)证件照片电子版。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报名者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报名申请表中提出意见,加盖印章。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止。联系电话:0316-7190985。

  本次选聘采用线上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线上报名请将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合并成一个压缩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qingligonggong@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姓名+政府法律顾问+联系电话”;邮寄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寄至廊坊市司法局北楼A座208室(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16号)。逾期发出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第四届廊坊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廊坊市司法局

  2026年9月8日

责任编辑:赵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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