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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司法局 廊坊市律师协会 关于通过网络审慎选择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的风险提示
日期: 2026-07-01 16:24:00 来源: 廊坊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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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随着互联网与法律服务的深度融合,网络平台已成为群众获取法律资讯、寻求专业帮助的重要渠道。根据近期相关投诉情况,发现部分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在网络业务推广中存在不实宣传、违规承诺、误导公众等失范行为,个别机构及非律师执业人员冒充执业律师招揽案源、巧立名目收取费用,损害了律师行业的形象,也极易导致广大群众权益受损。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廊坊市司法局、廊坊市律师协会发布如下风险提示,请广大群众审慎选择。

  一、警惕违规网络推广的典型表征

  在网络平台发布下列类型律师或律所广告的,涉嫌违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等相关行业规范,请广大群众审慎甄别、切勿轻信:

  (一)承诺裁判结果型:使用“包打听”“包赢”“保证胜诉”“承诺回款”“不胜诉不收费”等绝对化、承诺性表述,以结果诱导委托;

  (二)标榜自封专家型:自诩“从未败诉”“胜诉率遥遥领先”,或冠以“最专业”“行业第一人”等不当称谓,进行夸大乃至虚假的自我包装;

  (三)暗示特殊关系型:明示或暗示“与办案机关存在特殊渠道”“有内部关系可协调”,企图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当事人信任;

  (四)虚构业绩数据型:展示来源不明、真伪难辨的“胜诉判决书”,或虚报代理案件标的额、胜诉率等关键数据,误导公众判断;

  (五)低价诱导型:以极低的价格(如“xxx元包干”)或“免费咨询”“低价律师费”“全风险代理”吸引委托,后续又巧立名目收取“订金”“打点费”或“分期付款”的,是常见的收费套路;而“打赢官司再收费”的模式,也多藏着隐性收费或违规操作,后续极易产生纠纷。

  上述行为不仅违反行业纪律,更与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背道而驰。司法活动具有法定程序和客观标准,任何案件结果均非一纸承诺所能左右。

  二、认识违规推广背后的风险

  违规网络推广行为绝非简单的宣传失当,其背后往往伴随着“重营销、轻服务”“案源端与办案端脱节”等深层隐患,具体表现为:

  (一)专业服务缩水:前期承诺夸大其词,后期服务敷衍塞责,甚至因流程混乱导致诉讼时效、举证期限等关键节点被延误,直接损害当事人实体权益;

  (二)非律师人员冒名执业:线上咨询人员可能并非执业律师,仅经短期话术培训即上岗,为促成签单随意作出无法兑现的保证,而实际承接案件的律师对前期承诺并不知悉或无力履行,致使委托目的落空;

  (三)个人信息泄露:案件材料、身份信息、隐私数据在违规流转过程中存在被非法倒卖、恶意泄露的重大隐患,引发相应法律风险。

  三、增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为有效防范上述风险,在寻求法律服务过程中提示广大市民“四查四要”:

  (一)查资质,要核实:您有权要求自称律师的接待人员出示《律师执业证》,并核对律师执业证号及所属律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进行在线核验。在平台无备案信息的,不要轻信委托。

  (二)查合同,要规范:务必与律师事务所(而非个人、咨询公司或中介机构)签订正式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合同应明确载明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双方权利义务、风险告知等核心条款。

  (三)查账户,要对公:法律服务费用须支付至律师事务所对公银行账户,切勿转入律师或其他人员私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账户。付款后应及时索取税务部门监制的增值税发票,并妥善保管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全过程材料。

  (四)查过程,要留痕:在委托期间保持与承办律师的有效沟通,关注案件进展,对任何要求追加费用或变更委托内容的情形保持警觉,及时向律所核实。

  四、行业监管与维权途径

  廊坊市律师协会将持续强化对律师行业网络推广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实宣传、违规承诺、非法执业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行业规范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316-2287021。

  特此提示。

  廊坊市司法局   廊坊市律师协会

  2026年6月24日   2026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赵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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