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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律师”联动解心结 温情化解房产继承纠纷
日期: 2026-03-09 19:41:00 来源: 廊坊日报、河北省廊坊市正大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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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亲情隔阂、遗产纠纷,曾让一起房产继承案陷入僵局。今年2月,廊坊市正大公证处与律师携手联动,通过法理与温情并重的调解方式,采取“不见面办证”暖心服务,顺利办结一起复杂的继承权公证案件。

  2025年初,市民陈老先生因配偶林女士离世,前来申办夫妻共有房产继承权公证。陈老先生称二人系原配夫妻,育有两名子女(陈二、陈三),配偶父母均先于其去世,并提交了死亡证明、人事档案、社区证明等材料。公证员核查后发现,当事人隐瞒了长子陈大的相关情况,遂退回材料要求补全,此后陈老先生未再来办理。

  2025年7月,某律师事务所周律师与公证处取得联系,就一起继承案件进行沟通,涉案当事人正是此前的陈老先生。原来,陈老先生长子陈大先于林女士去世,生前离异未再婚,仅育有一女陈小雨。因长子遗产问题,陈老先生与孙女陈小雨曾对簿公堂,关系僵化、互不往来。碍于家庭矛盾,陈老先生放弃公证,转而委托律师拟通过诉讼办理房产继承。

  周律师接受委托后,联系到陈小雨。经多次沟通疏导,陈小雨同意配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随后,周律师与公证处对接,当事人补齐完整证据材料,案件重回公证办理流程。

  办证过程中,陈小雨提出不愿与陈老先生见面的诉求。承办公证员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分别与双方单独沟通,采取不见面办理模式:先为陈小雨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再为陈老先生及其他继承人办理相关继承公证。公证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证程序规则》,向当事人充分释明法律规定与权利义务,全程坚持公正中立,以维护家庭和睦、修复亲情为导向,依法依规完成全部公证程序。

  此案中,公证机构与律师发挥专业互补优势,以优质法律服务化解家事纠纷,为矛盾突出的继承案件找到最优解决方案。本次“公证+律师调解”联动实践,进一步丰富了公证对接多元调解的制度实践,从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提升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满意度,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与幸福感,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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