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着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也是专门针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定的一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在整个反浪费制度体系中起着牵头管总的作用。按照党中央部署,2025年《条例》首次进行系统修订并于5月正式印发。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之际,党中央修订《条例》,既是助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的必然要求。
《条例》的修订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各级党政机关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多次强调党政机关要带头过紧日子、习惯过紧日子,深刻指出“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所决定的”“过去我们党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断成就伟业,现在我们仍然要用这样的思想来指导工作”“必须坚持以俭修身、以俭兴业,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情”。2013年《条例》的制定,2025年《条例》的修订,都以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指引,充分体现总书记新指示新要求。具体来讲,这次《条例》修订主要遵循三条原则:
坚持聚焦问题、查漏补缺。《条例》出台10多年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持续深入推进,带头过紧日子深入人心,厉行勤俭节约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常态。但要看到,铺张浪费不少老问题禁而未绝,同时还有一些隐形变异、穿上“马甲”的新变化,个别党政机关花钱大手大脚,搞“面子工程”,违规建设、奢华装修楼堂馆所,少数干部钻空子、搞变通,巧立名目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问题屡有发生。修订《条例》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紧盯各种顽瘴痼疾和隐形变异问题,直指人民群众关心、意见大、反映多的问题,查漏补缺、巡堤检修,进一步加固制度堤坝、扎紧制度围栏、拧紧制度螺栓。
坚持总结经验、固化成果。《条例》出台10多年来,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以《条例》为主干、由40多项专门配套规章制度共同构成的反浪费制度体系,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后党中央再次修订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2024年出台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作出了不少很有针对性的新规定。修订《条例》的一个重要考虑,就是将这些年来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中形成的一些重要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进一步体现到《条例》中,把各地区各部门的一些新的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法规制度,同时衔接好新修订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体现好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推动制度实现与时俱进、优化升级。
坚持总体稳定、适当修改。《条例》是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制定的,作出的各方面规定都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体现从严从紧、严格规范的原则,其要求和总体精神是完全适应的。同时,《条例》出台后制定的一些配套法规在依据《条例》确定的基本制度框架对相关工作作出细化规定时,也会适应实际需要作出一些新规定。所以,这次修订需要把相关新规定写入《条例》,确保《条例》与配套法规的一致性。另外,适应当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新情况,需要对有关政策制度作适当调整优化,既坚持从严从紧基调,又推动资金资产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进一步提高反浪费工作效能。
新修订《条例》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
《条例》修订后,总体框架由12章调整为11章,原来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两章整合为“监督追责”一章;条文由65条调整为63条,对原《条例》中61条规定作了修改或者整合,同时新增了4条规定。《条例》作为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其制度规范总体上可分为4个板块:
第一个板块是第1章“总则”。“总则”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了总括性规定,概括表述了贯穿整部条例的立规思想、适用范围、重要概念、总体要求、工作原则、体制机制、职责分工等一般性、原则性的内容。
第二个板块是第2章至第8章。这七章分别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了规定。基于《条例》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定位,这几章主要侧重明确相关工作一些基本制度和重要规定,并适当作一些重要的扩展性规定,至于一些更加具体的要求则主要由《条例》相关配套法规来明确。
第三个板块是第9章和第10章。这两章分别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监督追责,这个板块主要规定监督保障方面的内容要求。
第四个板块是第11章“附则”。“附则”主要规定《条例》的配套要求、参照执行、解释机关、施行日期以及例外规定。
《条例》修订的主要亮点
这次《条例》修订,调整或增加了不少内容,有很多亮点。明确规定33个“严禁”、62个“不得”,从管方向到管细节,从管作风到管决策,从控总量到提质效,从减支出到优结构,从老问题到新变化,从树导向到严追责,进一步提升节约成效、压缩浪费空间。
把带头过紧日子作为党政机关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原则。这次《条例》修订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六个坚持”的原则完善为坚持从严从简、坚持依规依法、坚持提质增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透明、坚持深化改革,体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从注重“控总量”到更加注重“提质效”的思路、理念和导向,特别是充实了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的要求,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进一步确立基本遵循和重要指针。党中央反复强调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不是权宜之计、一时之需,而是要长期坚持的原则,不只是经济账,更是关系人心向背的政治账。把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的要求明确写入《条例》、充实到“六个坚持”原则中,就是要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充分认识“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与“让老百姓过好日子”的辩证关系,自觉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要求,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把有限的经费资源用在刀刃上,多兴发展之举、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更好节用裕民、造福于民。
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2013年《条例》关于反浪费建章立制主要是聚焦行为浪费、公务浪费,这次《条例》修订的一大亮点就是将“决策浪费”纳入规范范畴,实现从行为浪费、公务浪费到决策浪费的管理全覆盖。“决策失误是最大的浪费”。当前有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做自认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一些所谓的“标杆性工程”成为了“标志性浪费”,极大浪费了经费资源,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条例》修订时专门增写第7条第1款,明确规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并在第10章“监督追责”有关条款中将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损失浪费的情形作为追究领导干部浪费责任的首要情形,就是旨在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防范和纠正“政绩冲动症”,不提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假政绩,真正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抓改革、促发展、干实事上。
拧紧经费预算“总开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防止花钱大手大脚、寅吃卯粮,关键是要管住经费预算这个源头、强化支出管理这个重点,管住管好财政资金的使用。这次《条例》修订,健全经费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强调要按照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摊派或者转嫁费用,进一步划出党政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高压线”。针对一些地方政府低效无效投资造成巨大浪费问题,《条例》专门增写一条规定,强调要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并要求完善“半拉子工程”、已建未用项目等科学处置程序办法,进一步突出政府投资理性决策和实效管理的要求,释放“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鲜明导向。
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旅游。这些年在对公款旅游问题严查严处、严防严纠的高压震慑下,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得到明显遏制,但从查处的一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看,当前仍有少数干部钻制度空子、搞变相公款旅游,有的以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教育培训、党建活动等名义“借壳游”,有的借公务出差之机接受地方安排或所谓以个人名义安排的“顺道游”,有的擅自改变公务活动路线、行程或延长公务出差时间“搭车游”。这次《条例》修订,针对穿各式“马甲”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靶向整治,明确规定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出访国家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不得组织开展一般性出国考察、日常调研、交流学习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出国旅游,出国团组不得擅自变更行程路线、延长在国外停留天数;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旅游活动,严禁会议期间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新增或者完善上述规定,以进一步扎紧“严禁公款旅游”的制度笼子,坚决杜绝花公家的钱“游山玩水”。
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上烟酒。违规吃喝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侵蚀党风政风。这些年党中央响鼓重锤、三令五申,坚决纠治吃喝歪风,但即便在这种形势下,一些地方违规吃喝歪风仍禁而不绝,甚至发生违规聚餐饮酒致人死亡恶性事件。违规吃喝极易滋长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极易由风及腐、由风变腐。违规吃喝一旦成风,势必严重破坏党内政治生态,严重影响党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这次《条例》修订,把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上烟酒等规定明确写入《条例》,进一步释放对违规吃喝零容忍、一严到底纠治的强烈信号,彰显了党中央一以贯之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意志和一严到底纠治各种违规吃喝顽疾的坚强决心。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公车浪费特别是“车轮上的歪风”历来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下大气力清除“车轮上”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但一些地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尚未彻底根除,少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花费之巨令人咋舌。“车轮上的歪风”是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严重、纪律观念淡薄、公私界限模糊、享乐主义作祟的典型体现。这次《条例》修订在原有规定基础上,明确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进一步狠刹“车轮上的歪风”,通过在“车轮上”装好“刹车片”,推动党员干部把正把稳思想的“方向盘”。
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装修楼堂馆所。这些年一些地方超标准建设、奢华装修楼堂馆所屡有发生,甚至存在向基层蔓延的问题,也有一些地方“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打着建设党性教育培训机构、党群服务中心等旗号,违规建设、豪华装修楼堂馆所,还有一些地方在政务服务中搞“面子工程”,修建大面积数字液晶屏却仅用于接待参观,平时基本处于关闭状态,沦为“昂贵的摆设”。超标准建设、奢华装修楼堂馆所,讲排场、搞攀比,是政绩观出现偏差,和党中央三令五申过紧日子的要求完全相悖。群众称道的政绩,不是把办公楼建得多么光鲜亮丽,恰恰相反,这样的“政绩”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这次《条例》修订,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装修,不得以房屋维修等名义超出实际需要在接待场所超标准建设、豪华装修,不得以建设党性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变相建设楼堂馆所,政务服务应当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相关设施坚持实用原则,不得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这些针对性的新规定,必将有力遏制超标准建设、奢华装修楼堂馆所之风。
杜绝餐饮浪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深入开展“光盘”等粮食节约行动作出重要指示。这次《条例》修订,专门增写一条,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应当带头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加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杜绝餐饮浪费”,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在节约粮食、反食品浪费上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机关食堂管理,坚决抵制“舌尖上的浪费”,引领形成全社会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
防止增加基层负担。这些年党中央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曾经长期困扰基层的“开不完的会议”“填不完的表格”“迎不完的检查”等问题得到有力解决。这次《条例》修订,衔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注重体现好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松绑卸担”“轻车壮马”。比如,强调要加强对到基层调研、督查检查的统筹规范,防止重复扎堆增加基层负担;强调召开会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会期,合理确定会议规格和参会人员范围、层级,不搞层层陪会;明确规定要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不得开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为对象的达标活动。
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关键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只有“关键少数”处处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才能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修订后的《条例》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明确提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责任要求,推动“关键少数”在反浪费工作上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处在重要位置,《条例》修订时专门增写相关规定,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带头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反浪费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
(作者系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副局长)
打印本页
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981号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