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廊坊市司法局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廊坊市司法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全方位覆盖。
(一)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81条,通过司法局门户网站发布司法动态、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294条,微信公众号发送文章1128条,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及时向社会通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经认真审查,已按程序办结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制定《廊坊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质量审核关。二是定期对政务公开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自查,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做到规范发布,无错别字、无错链接、无死链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改版升级工作,完善板块分类,不断拓展功能。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廊坊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信息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主动推进、积极完成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等问题。
2024年,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抓牢抓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使政务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梳理栏目。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可读性和吸引力。二是丰富形式。通过增加图文、视频、动漫等形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让群众真正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三是强化培训。使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工作新要求,熟练掌握公开目录及平台操作,提高政务信息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司法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