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业务范围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证机构的职责权限可以办理的公证事务,包括证明业务和与证明活动有关的法律事务,即非证明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11条规定了公证机构的11项证明业务,具体包括: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上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12条规定了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具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业务范围
1、房地产开发、预售、租赁、出让、转让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银行的借款、抵押、质押、保证合同;中外合资、合作协议;企业联营、兼并合同;买卖、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等合同;
2、招标、拍卖、开奖、竞赛等活动现场监督公证;
3、证明企业的资质、资信、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合同;授权委托书;
4、证明遗嘱、继承、财产赠与、财产分割、夫妻财产约定、遗赠扶养协议、收养、寄养;
5、公民出国留学、定居、探亲、商务活动所需的出生、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获奖证书、婚姻、亲属关系、未受刑事处分、存款、收入证明等事项;
6、保全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计算机软件;
7、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8、提存债款、物品;抵押登记;
9、清点财产、保管遗嘱和其他文件,代写法律文书;
10、提供法律咨询,常年公证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办理公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办理出国公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当事人均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申请人在境外的应提供护照复印件;
☉代办公证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出生公证] 下载需要出具的证明表格>>>
☉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出生证明书(由父母之一或了解当事人出生情况的长者填写)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
☉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亲属关系公证] 下载需要出具的证明表格>>>
☉亲属关系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
[生存/居住公证]
☉户口簿
☉身份证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下载需要出具的证明表格>>>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婚姻状况公证] 下载需要出具的证明表格>>>
☉结婚公证:《结婚证》
☉离婚公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需同时提交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调解书》
☉未婚公证:单位或街道出具的未婚证明
☉未再婚公证:除提交上述离婚证明材料或配偶死亡证明(证明材料同死亡公证)外,还需提交未再婚证明
[学历/学位公证]
☉学历公证:学历证书(含毕业/肄业)
☉学位公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成绩单/在读证明/学时证明公证]
☉成绩单公证:学历证书和成绩单(由所在学校出具)
☉在读证明公证:在读证明(由所在学校出具)
☉学时证明公证:学时证明(由所在学校出具)
[工作经历公证]
☉履历证明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行政职务任命文件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死亡公证]
☉死亡证明(死亡所在医院或死亡时户籍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出具)
[国籍公证]
☉申请人单位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财产公证]
☉申请人持有的《房地产权证》。
☉申请人持有的《汽车产权证》。
☉申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出资额证明。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营业执照公证]
☉申请人持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收入公证]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或
☉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存款证明公证]
☉申请人需提供个人存款定期凭证(如存折、存单),需证明的定期存款应存满三个月。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定期存款所在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书。
[证书公证]
☉《技术等级证书》、《机动车驾驶证》、《专利证书》、《运动员证书》、《律师执业证书》等证书原件。
☉单位人事部门或原核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公证书上所需照片]
☉申办出生、学历、工作经历公证,交两寸照片各三张。
☉申办结婚公证,男女双方各交两寸照片三张。
[翻译问题]
公证书及被证明文书如需翻译英文,其中涉及专业术语的由申请人提供译文;如不提供,则按常规翻译。